今天是:
 

办证须知

 1、办理读者证的条件和使用说明

(1)读者证在本馆大厅综合服务中心办理。
(2)每位读者持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可在我馆申请办理读者证,同一身份证的证件只能办理一张读者证。
(3)办理时读者需填写读者登记卡,并交纳100元的押金,退证时全额退还。
(4)读者证长期有效,一次可借5本图书,借期30天。
(5)读者证办理后即可凭证在我市任何一家公共图书馆和城市书房使用。
(6)读者证仅限本人使用,若出现丢失要及时到本馆办理挂失,否则因他人冒用造成的损失,由持证人承担。
2、读者证挂失、补办和退卡办法
(1)读者证实行免费办理,若因读者本人保管不善导致读者证损坏或丢失的,可凭有效证件更换或补办;更换或补办读者证的,每证收取工本费10元。
(2)读者证若丢失,请及时带身份证或有效证件到我馆办理挂失。读者可凭本人身份证补办新卡,原卡自动作废。如挂失后找到原卡,凭本人身份证到原办证地点解除挂失,原有功能可继续使用。
(3) 读者在办证期满30天后方可申请退证,退证者自退证之日起3个月内不能申办新证。退证时,需清还所借图书,出具持证人身份证到办证馆办理退证手续,并交回读者证。如代办需持代办人身份证和读者证本人身份证方可办理。
阅读次数: 加入时间:2019-02-04 19:04:49
Copyright Reserved 2016-2022 洛阳市老城区图书馆 版权所有 豫ICP备17002618号
地址:洛阳市老城区定鼎北路与魏紫路(原道北五路)交叉口向西300米(洛阳市第十八中东侧)
电话:0379-60690306、0379-60690308
访问量:546524

微信扫一扫
关注图书馆